贯彻国家信访工作的政策和法规;根据党委、政府工作部署,制定信访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;开展调查研究,提出信访工作建议;
协调市人大常委会、市政协、市纪委的信访工作;协调、检查各区市和市直各部门的信访工作;协调处理跨地区、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;
督查各级领导批示件和重要信访事项的落实;负责处理国家信访局、省委、省政府信访局及中央、省其他部门转办的信访事项,搞好处理国家的反馈;
负责受理群众给市委、市政府的来信,接待群众来访;组织协调全市信访矛盾隐患的排查调处;定期分析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情况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,向市委、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;
指导全市信访业务,培训信访干部;
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;
承办市委、市政府领导和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。